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木县政发[2009]19号)
2008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自治县推行计划生育政策30周年。30年来,自治县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深化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有效控制了自治县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为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促进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授予西吉尔镇、新户乡、照壁山乡、木垒镇、东城镇、雀仁乡、大石头乡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等奖,各奖励2000元;授予白杨河乡、英格堡乡、博斯坦乡、大南沟乌孜别克乡目标管理责任制二等奖,各奖励1500元;授予良种场、克牧场目标管理责任制三等奖,各奖励1000元;授予计生指导站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单位,奖励1500元;授予宣传部、组织部、发改委、畜牧局、农业局、人口计生委、国土资源局、公安局、民宗局、社保局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优秀单位。授予郭万武、石新礼、畅金生、肖浓梅、王旭忠、李海龙、热海、帕克江、王万宝、阿斯哈提、张建军、俞万山、哈那提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好领导荣誉称号;授予方志安、陈云、李忠年、郭致文、张金虎、拜坎、夏元勤、吴志刚、贾智宏、孟兆云、巴合提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