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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通信网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县电信公司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建设局、广电局、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组成技术保障组,具体负责通信网络突发事件各项工作。
  3.2 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委宣传部、广电局:负责通信网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期间舆论引导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应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加强对重点地区、场所、人群、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县建设局:负责协助专家组抢修事故。
  供电公司:负责通信网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期间电力保障工作。
  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负责通信网络突发事件应急恢复工作。

4 预防与预警


  4.1安全监控
  电信公司监控维护中心为网络安全事件监控的第一责任部门,通过24实时监控网络运行情况,及时发出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预防与预警信息。
  4.2 预警发布
  按照本预案的“网络安全事件”分级,相应级别事件的处置责任单位负责审定和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公告,并向上一级报告。
  4.3 预警响应
  预警发布后,按照事件的级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应对措施,组织相关单位加强对电信网络日常运行状况及企业外突发事件的实时监测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可能演变为严重通信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并组织应对措施的部署与落实。

5 应急处置

  5.1 处置原则
  电信公司需在统一指挥、调度、协调下处理发生在辖区内一、二、三、四级的网络事件;负责指挥调度县域内应急恢复和信息安全处理等工作。
  5.2 信息与报告
  信息发布工作应按照本预案对安全事件的分级,由相应级别的责任单位负责将信息发布所需的基础材料提交给归口管理信息发布工作的部门统一对外发布消息。

6 保障措施

  6.1 人员和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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