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电公司:负责脊灰疫苗储存单位和场所的电力供应,避免因断电影响脊灰疫苗的冷链正常运转。
县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疫苗等物资的分发储运、现场技术指导、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监督评价、强化免疫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汇总、上报等工作。负责城镇主要街道过街横幅(10条)、张贴标语及脊灰强化免疫相关宣传音响制品的印制、制作工作,并给各接种点提供宣传材料。
县医院、妇幼保健院:负责住院目标人群的疫苗接种工作,并负责医院门口沿街目标人群的服苗工作。
县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用工单位及商户: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指定专人做好单位职工、临时用工人员及家属的摸底登记、统计报告和通知发放工作,组织上述人员前往指定接种点服苗,并负责查验疫苗接种情况,对因病假、事假、公差等未能服苗人员登记造册,督促并组织其到指定接种点补种疫苗。
四、信息统计
1、各乡镇(场)、社区、各单位及时将摸底统计数据上报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负责统计每天的脊灰强化免疫接种数据、各类信息、上报工作,并通报各单位及全县接种情况,督促未及时完成服苗的单位尽快服苗。
2、各单位于3月21日(第四轮)前、4月21日(第五轮)前完成本单位目标人群的职工及家属的服苗及上报工作,未及时完成的单位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3、以乡镇(场)、社区为单位指定相关人员每天中午14:00前上报当天相关接种数据。
4、为确保强化免疫活动的顺利实施,为社会公众提供脊灰强化免疫活动咨询服务,及时为社会公众解疑答惑,了解社会舆情动态,引导群众积极配合和参与强化免疫服苗工作。
五、具体要求
1、各乡镇(场)在出入路口设卡哨,对目标人群进行脊灰强化免疫接种。焉耆镇在花鸟市场、皮子市场和解放路劳务市场等流动人口较密集区,针对外出务工人员设卡开展脊灰强化免疫工作。
2、五号渠乡、永宁镇针对城乡结合部薄弱处,必须加强人力,做好宣传动员和接种工作。
3、双方都有工作单位的职工,由各自单位负责统计并完成服苗工作;未入托入学的孩子由女方单位负责统计并完成服苗工作;一方无单位的由有单位的一方负责统计并完成服苗工作;各单位联系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统一完成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无工作单位居民强化免疫接种工作由所在社区居委会负责完成。
5、流动人口强化免疫接种工作,由所在乡镇(场)、社区居委会负责统计并完成服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