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全县强化免疫活动培训、宣传、冷链运输、督导等相关工作经费及接种补助经费,并监督经费的落实和使用,确保强化免疫工作顺利推进。
县食品药品管理管理局:负责对疫苗运输、储存监管、疫苗安全性监测及分析评价,确保疫苗质量。同时负责督促城镇各药店做好脊灰强化免疫宣传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必要的人口资料和流动人口信息,协助社区等相关工作部门开展摸底登记;在强化免疫实施过程中,负责维持接种场所(包括设置在公园、绿地、广场、街道等公共场所的临时接种点)的秩序,查验目标人群身份证明;会同交通局在交通要道和关卡设置检查站,对未服苗的目标人群开展接种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在客运站、火车站设立接种点,对进站旅客实行先服苗后买票乘车方式予以接种。在出站口设立巡回检查点,对下车旅客中未服苗的目标人群进行补种。客运站要安排人员负责现场组织协调、提供接种场所等必要保障,安排长途汽车、线路车驾驶员负责告知目标人群到指定接种点服苗,并与公安局在交通要道和关卡设置检查站,对未服苗的目标人群开展接种工作。组织出租车司机进行强化免疫接种工作。督促运输公司做好脊灰强化免疫宣传工作,通过在出租车顶灯滚动播放脊灰强化免疫宣传口号,在线路车、公交车上张贴脊灰强化免疫工作的相关信息。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本系统计生干部及计生宣传员开展强化免疫宣传动员和摸底登记工作,做好目标人群接种工作。
县旅游局:负责组织各类酒店、宾馆、旅店工作人员中的目标人群的服苗工作,并对入住客人进行脊灰防控、强化免疫知识宣传,督促未服苗目标人群到指定接种点服苗。
县工商局:负责组织农贸市场、商场店铺等各类从业人员中的目标人群的服苗工作,并进行脊灰防控、强化免疫知识宣传。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建筑工地中外来人员中的目标人群的服苗工作,并进行脊灰防控、强化免疫知识宣传和过街横幅的悬挂工作。
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对爱国宗教人士进行脊灰防控和强化免疫知识宣传及服苗工作,动员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和配合强化免疫工作。
县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结合各自特点,发挥各自优势,负责做好宣传教育、组织发动、摸底调查等工作。
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负责企业目标人群服苗及宣传工作。
县畜牧兽医局:负责提供本系统的冷藏包、冷藏箱等,弥补冷链设备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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