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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0-39岁第四、五轮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0-39岁第四、五轮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焉政办发〔2012〕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管委会,自治县各委、办、局:

  《自治县0-39岁第四、五轮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自治县0-39岁第四、五轮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工作方案

  为巩固前三轮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成果,实现“将脊灰疫情阻击在南疆、消灭在新疆”的目标,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国家无脊灰证实委员会建议和卫生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12年3月17-27日、4月17-27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两轮0-39岁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活动,为保证我县脊髓灰质炎疫苗应急强化免疫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活动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消灭脊灰是中国政府向世界的庄严承诺,是国家《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指标,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城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脊髓灰质炎疫情,提高认识,加强对本次脊灰强化免疫活动的领导,明确县、乡、村、社区居委会和各单位责任(各单位一把手为责任人),确保辖区内强化免疫活动的所需人员和经费,保障强化免疫工作的顺利完成。
  1、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场)主要领导为本乡镇(场)强化免疫活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召开会议安排本乡镇(场)的强化免疫活动,分管领导和村委会主任要带领机关干部及村干部全程参与到摸底调查、宣传、组织和引导目标人群到指定地点接种疫苗。
  2、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安排一名负责脊灰强化免疫工作人员,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到所属乡镇(场)卫生院、社区居委会服苗,并按时将摸底及接种名单上报所属乡镇(场)卫生院、社区居委会。
  4、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新合办、各乡镇卫生院要抽调足够的医务人员参加强化免疫活动。从县医院抽调15人、妇幼保健院抽调10人、卫生监督所4人和新合办抽调1人,配合完成县城内目标人群的强化免疫工作。
  5、自治县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加强社会管理工作组在强化免疫期间,配合所在乡镇(场)和社区认真做好强化免疫接种工作。
  二、动员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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