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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十三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活动筹备工作。开幕式由省接待办、哈洽会办公室牵头;俄罗斯商务日由省商务厅牵头,配合商务部做好相关工作;俄罗斯州区推介活动、中俄木材供应与采购商交易大会、欧盟-中国(黑龙江2012)投资贸易洽谈会、中亚国家经贸合作推介会、日本、韩国、蒙古、朝鲜等国家经贸合作推介活动、第二十三届哈洽会黑龙江省经贸合作项目签约仪式、东盟国家(新加坡)企业对接洽谈会、香港对接洽谈活动、全国各地黑龙江商会家乡行暨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说明会、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系列活动、国内省市合作对接推介活动,由省商务厅牵头;黑龙江省投资项目推介会,由省发改委牵头;中国-拉美商务机遇对接会、中国黑龙江-非洲经贸合作交流会、第五届龙·港·澳·台及俄罗斯远东经贸合作项目洽谈会,由省贸促会牵头;中俄旅游合作推介活动,由省旅游局牵头;第五届东北亚区域合作发展国际论坛,由省社科院牵头;金融产业系列活动,由省金融办牵头;外国专家进园区活动、“天鹅友谊奖”颁奖仪式,由省人社厅(外专局)牵头;中俄农业合作推介会,由省农委牵头;第二十三届哈洽会国内外宣传推介活动,由省政府新闻办牵头,哈洽会办公室配合;第三届亚布力两岸经贸论坛,由省台办牵头;黑龙江友城文化周,由省文化厅牵头;国际体育赛事,由省体育局牵头;白俄罗斯国家推介日、“哈尔滨国际商务之桥”活动,由哈尔滨市政府牵头;第四届哈尔滨国际科技成果展交会,由哈尔滨市科技局牵头;巡馆仪式、中俄企业贸易对接会,由哈洽会办公室牵头;省内各市地招商引资宣传推介活动,由各市(地)政府(行署)牵头。

  (四)接待工作。继续实行陪同团制,由省政府办公厅统一安排,省接待办、外办等省直有关单位和各市(地)政府(行署)发挥部门优势,积极参与实施。境外省州级代表团、政要或国际知名人士、外国驻华使馆官员由省外办统一接待。各省(区、市)参会代表团接待实行名额分配制办法,即免费接待5人,其余人员食宿自行负责。其中,副部级以上(含副部级)的外省(区、市)政府代表团和中央部委代表团,由省接待办统一接待;其他各省(区、市)代表团的食宿由省接待办统一安排,车辆由对口陪同单位安排。其他团组接待工作按照对口接待或谁邀请、谁接待的原则进行。要提高接待工作水平,给予参会团组充分的服务和礼遇。省旅游局要组织省内大型旅游企业针对参会参展客商和团组设计商务旅游考察线路并提供优质服务。

  (五)宣传工作。由省委宣传部领导,省政府新闻办牵头,会同省和哈尔滨市宣传、文化部门,制定会前、会中、会后的宣传报道计划并组织实施。邀请世界主流媒体对本届哈洽会进行采访和形式多样的深度报道;在中央电视台等境内外主要媒体进行广告宣传;在黑龙江日报、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电视台、东北网等媒体开辟专栏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办好哈洽会会刊和展商名录,打造对参会参展客商的长效型宣传推介平台;将哈洽商网与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以及国内知名网站链接,制作中、英、俄、日、韩5种语言版本的网页进行滚动宣传;由哈尔滨市政府牵头,在展会期间广泛进行路街广告宣传和社会宣传,营造浓厚的节庆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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