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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府办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府办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
(深府办〔2012〕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现将《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粤府办〔2011〕65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

  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是加强社会建设、切实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区政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切实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需求。

  二、统筹规划、系统推进我市基层平台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是一项全市性的系统工程,涉及机构、人员、场地、设备、资金、服务、信息化等多方面工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梳理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现状和信息化资源共享情况,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深入研究下一阶段目标任务和工作思路,逐项明确政策措施和进度安排,分步骤、分阶段系统推进,确保我市顺利完成省部署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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