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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容环境综合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3.数字化城管。满分30分。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由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负责提供各考核对象本季度的评价分值。

  4.社会满意度调查。满分10分。委托市城调队针对各考核对象设计调查问卷和评分体系,每季度组织专人,进行全项目、全方位的入户调查,将结果量化作为本季度综合考核成绩。

  5.特定加分减分。每月由市容考核办负责统计确定。主要对领导批示和主流媒体监督等方面进行加分或减分。每月加减分最多不超过±5分。

  (二)季度考核得分的确定。

  由市容考核办将各考核项目得分进行核实,各考核项目得分总和即为该考核对象季度考核得分。

  (三)年度考核得分的确定。

  将各考核对象全年各季度考核得分进行平均,即为该考核对象年度考核得分。

  七、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考核等级。

  分为四个考核等级,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季度考核得分(N)和年度考核得分(N)情况确定季度和年度考核等级。各考核等级评定标准如下表:

组别

优秀

良好

达标

不达标

第一组(原特区内32个街道办事处)

N≥90

80≤N<90

70≤N<80

N<70

第二组(原特区外25个街道办事处)

N≥85

75≤N<85

65≤N<75

N<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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