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数字化城管。满分30分。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由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负责提供各考核对象本季度的评价分值。
4.社会满意度调查。满分10分。委托市城调队针对各考核对象设计调查问卷和评分体系,每季度组织专人,进行全项目、全方位的入户调查,将结果量化作为本季度综合考核成绩。
5.特定加分减分。每月由市容考核办负责统计确定。主要对领导批示和主流媒体监督等方面进行加分或减分。每月加减分最多不超过±5分。
(二)季度考核得分的确定。
由市容考核办将各考核项目得分进行核实,各考核项目得分总和即为该考核对象季度考核得分。
(三)年度考核得分的确定。
将各考核对象全年各季度考核得分进行平均,即为该考核对象年度考核得分。
七、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考核等级。
分为四个考核等级,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季度考核得分(N)和年度考核得分(N)情况确定季度和年度考核等级。各考核等级评定标准如下表:
组别
| 优秀
| 良好
| 达标
| 不达标
|
第一组(原特区内32个街道办事处)
| N≥90
| 80≤N<90
| 70≤N<80
| N<70
|
第二组(原特区外25个街道办事处)
| N≥85
| 75≤N<85
| 65≤N<75
| N<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