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现场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和时间安排。
现场考核采取明检(集中检查)和暗检(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明检是指固定检查时间并事先通知受检单位的检查方式,检查时间为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下旬;暗检是指不通知受检单位,由检查人员不定期对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市容环境进行检查。暗检每日进行,除正常上班时间外,在最容易出问题的时段(早晨、中午、夜间以及双休日、节假日期间)也要进行。在每个考核周期内,对各街道办事处暗检的次数相等,每个街道办事处至少6次。
(二)考核组织和问题处理。
现场考核由市容考核办负责组织。明检由市容考核办组织专家代表、各区(新区)代表以及媒体记者参加,共分12个检查考核小组(每个小组5人),其中:宝安、龙岗两区分别安排2个小组,其他区(新区)分别安排1个小组;暗检由市容考核办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分若干小组,对全市57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市容环境进行日常检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由检查人员书面提交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通过数字化城管平台将问题以案件形式派遣各街道办事处处理,处理结果纳入“数字化城管”考核项目。
(三)考核样本的确定。
根据现场考评内容,对各街道办事处建立考核样本信息数据库。明检时由电脑从数据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考核样本(以道路、城中村、公园等为检查的主要载体)进行检查考核;暗检时对每个街道办事处选取相同数量的考核样本进行检查考核。
(四)考核要求。
现场考核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考核结果当场签字确认。考核过程要建立台账,除文字记录外还应保留图片或音像资料。对考核中打“人情分”或恶意扣分的,一经查实,提请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六、考核分数的确定
(一)各考核项目得分的确定。
1.组织管理。满分10分。各街道办事处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向市容考核办提交书面的本季度组织管理工作情况,由市容考核办审核后确定得分。
2.现场考核。满分50分,其中明检、暗检考核各占50%分值。明检考核:每次现场考核结束后,将考核小组每个考核人给出的分数当场平均,将其结果乘以50%即为该考核对象明检得分;暗检:将每次检查分数相加,除以实际检查次数,将其结果乘以50%,得出本季度暗检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