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容环境综合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三)建立街道办事处考核组织领导机构和联络员制度。

  各街道办事处要相应成立市容环境综合考核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市容环境综合考核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为加强沟通和联系,各街道办事处要落实一名专职联络人员,负责与市考核办的联络和对接工作。

  (四)建立考核工作专家库。

  专家库由市城市管理咨询委员会,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群众代表组成,实施现场明检考核时,各考核组从专家库中抽取若干代表参加。

  三、考核原则

  遵循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考核对象上做到分类实施、分组考评;在考核内容上做到突出重点、立足市容;在考核标准上做到科学严格、统一规范;在考核方式上做到明暗结合、综合评定;在结果运用上做到定期公布、奖罚分明。

  针对原特区内外街道办事处在管理体制和管理事权方面的差异,制定不同的考核规则和评分细则,力求做到统一标准、统一内容、统一数量、统一时间段实施考核。

  为确保考核结果科学有效,尽量使用可以量化的常态性指标并增加其权重,减少非常态性指标并减少其权重;适度考虑领导批示和主流媒体等监督的因素,增加奖罚性加减分。

  以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等动态管理且具有可比性的事项作为现场考核的重点和核心内容,同时将与市容环境相关的园林绿化和城市照明管理等事项也纳入考核范围。

  保留“鹏城环卫杯”竞赛评比,与本考核有机结合、互为补充。

  考核工作由市容考核办负责组织,每季度一次,年终汇总,实行季度以及年度考核综合评分排名,考核结果采取百分制计算。

  四、考核对象和考核项目

  考核对象为全市57个街道办事处。考虑到原特区内外城市化水平的差异和考核结果的可比性,将考核对象分成两个组实行考核。

  第一组: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政府管辖的32个街道办事处。

  考核项目:组织管理、现场考核(包括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城市绿化、社区公园管理)、数字化城管、社会满意度调查。

  第二组:宝安、龙岗区政府,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管委会管辖的25个街道办事处。

  考核项目:组织管理、现场考核(包括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城市绿化、社区公园和城市照明管理)、数字化城管、社会满意度调查。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