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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附件2: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检查(验收)表
  检查单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部位

 

建筑面积

 

检查内容

得分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周边采取围挡措施。  (10分)

 

2、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按要求进行硬化处理。(10分)                   (8分)

 

3、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土堆按要求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 (10分)

 

4、外脚手架按要求采用密目网进行封闭。(10分)

 

5、施工现场按要求洒水降尘。易产生扬尘的机械应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10分)

 

6、运输渣土和建筑垃圾车辆应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手续齐全。(10分)

 

7、楼内清理垃圾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8分)

 

8、现场水泥等可能产生扬尘的建材按要求存放在库房或者严密遮盖。(8分)

 

 

9、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按规定及时清运。 (8分)

 

10、施工现场按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8分)

 

11、现场按要求设置专业化洗车设备或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8分)

 

检查得分(实得分/应得分*100)

 

检查结果:达标(  )   不达标(  )

检查人签字

员 签 字

 

受检单位签字

人员签字

 

联系电话

 

注:1、检查中, 检查单位应认真如实填写、客观合理评分。2、应得分=参与评分子项满分之和;实得分=参与评分子项实得分数之和。3、根据施工现场实际,不涉及的检查内容不作为参与评分子项。4、达标标准:检查得分达到85分(含)以上,且每个参与评分子项得分不能为零。5、该表内容也可结合到日常检查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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