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阳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筑农通字〔2012〕67号)


南明区、花溪区农业(水)局:

  根据《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筑党办发[2012]5号)的精神,按照分级负责、条包块管的原则,贵阳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小组将从3月19日起,将对你区所辖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现场考核。为确保检查达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2年3月19日开始,开展2012年第一季度卫生城市长效管理随机现场考核。以后每季度开展一次。

  二、被考核市场名称:1、南明区:南明区渔樵水产品批发市场、南明区五里关禽蛋批发市场;2、花溪区:花溪区地利农产品物流园。

  三、迎检要求

  (一)根据《实施意见》和贵阳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小组考核办法,南明、花溪农业(水)局必须组织专人对区域内农副产批发市场进行摸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市场管理方进行整改,确保顺利通过考核。

  (二)加强信息沟通,条块部门联动,落实分级负责的责任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成立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工作方案和名单(附件2)于2012年3月20日前反馈至我委。

  (三)考评分为现场考核和工作资料考核两种。各区农业(水)局应在认真做好长效管理工作的同时,注意收集相关工作资料,以备考核。该项工作纳入市农委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联系人联系电话:7989084

  联 系 人:李卿

  邮  箱:lqcf2@126.com

  附件:

  1、《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筑党办发[2012]5号)(略)

  2、贵阳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现场考核表(略)

  3、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长效管理工作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3:
  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长效管理工作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名单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