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召开2011年度深圳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的通知
(深卫人会〔2011〕30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妇幼保健院:
2010-2011年,全市托幼机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
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广东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得到不断提高。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一步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2011年度深圳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1年11月4日(星期五)下午15:00-17:30。
二、地点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13楼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12号,福强路与新洲路交界处,公共汽车:大巴:4、15、26、33、34、44、103、202、212、219、225、303、312、317、322、362、364路到市妇幼保健院站、众孚小学站或新洲路口站下车,地铁3号线益田站C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