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试点工作周期
试点工作自2011年9月起至2012年12月底结束。
(二)工作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2011年9月-2011年10月)
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思想发动,布置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相关组织机构,筹备南阳市全民健身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做好示范市各项实施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2011年11月-2012年10月)
高水平完成各类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任务;制定完善相应的投资管理制度;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体育行政机构健全完善;全面开展协会、站点展演表先和“体育特色村”创建命名活动;全面深入推进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总结表彰阶段(2012年11月-12月)总结开展试点工作的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的制度体系,拓展全民健身的渠道,创新操作模式,为推动“十二五”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和体育强市建设积累经验探索路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开展试点工作
全民健身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是最根本、最直接的民生工程。为加强对“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区)”试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市长穆为民任组长,副市长陈光杰、张生起任副组长,体育、规划、城管、财政、发改委、农办、民政、农业、教育、民宗、文广新、公安、工商、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部门领导任成员。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全面开展。各系统、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照所承担目标任务,分解到十五个月份,明确完成标准和项目责任人,尽快启动,迅速实施,推动“全民健身示范市”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开门路,加大全民健身工作经费投入,加快“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区)”试点工作步伐
“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区)”试点工作任务艰巨,难度大,涉及面广,必须依靠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努力才能做好。继续争取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在资金、器材和政策上的大力支持。中央、省下拨的体育专项经费各级财政部门不得挤占挪用,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市财政要加大投入,从2012年起市政府每年从预算中安排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创建工作,县市区也要安排相应资金,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整合相关涉体涉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全民健身事业,中央、省下拨的体育专项经费各级财政部门不得挤占、挪用,要提高办事效率,到2012年底全市再完成1000个行政村和100个乡镇及200条健身路径工程建设任务。市县要严把体彩公益金支出政策关,确保体彩公益金专款专用,回报彩民、回馈社会,保证60%以上用于群众体育,加快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