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政〔201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南阳市“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南阳市“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全民健身事业不断发展,国家体育总局九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区)”试点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11〕184号),我市被正式确定为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单位,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南阳全民健身工作实际,特制定南阳市“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以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区)”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总要求,以筹办第七届全国农民运动会为动力,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整体素质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群团拉动、协会带动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丰富大众体育健身生活,形成文明科学健身生活方式,为实现体育强市奠定基础。
二、目标任务
全民健身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开展试点工作中,我们要借助建设体育强市和举办2012年全国第七届农民运动会的大好时机,到2012年底在典型示范的基础上基本实现全民健身“三网”(行政网络、协会网络、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络)健全,城乡体育基础设施大幅增加,健身活动基本普及,休闲理念普遍增强的建设目标。同时,政府主导的多元投资机制基本形成。
具体任务:
(一)建立健全县、乡、村体育行政机构网络
没有设立体育局的县市区要按照“统一机构名称、统一规格、统一编制、统一职能”要求,2012年8月底前全面恢复完善正科级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并发挥职能作用。乡镇设立文体站和行政村(社区)配备体育专干工作有较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