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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启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的通知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启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正式启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人事函〔199〕号),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使用系统注册。申请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的人员必须登陆系统(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根据需要注册的种类按照步骤进行操作,完成网上注册手续,未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申请的,省级注册机构不受理纸质注册申请材料。

  二、严格按要求提供纸质材料。完成网上注册后,申请注册人员应当向省级注册机构提供纸质注册材料,提供材料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相关规定执行,各类注册人员应当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

  三、有关注意事项。网上注册选择注册渠道时,应注意与提交注册申请材料的注册机构一致(除注册类别为煤矿外的云南省注册申请人员统一填写“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确认提交注册申请后,将申请表双面打印,并加盖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印章无效);注册申请提交后应妥善保留登陆密码,以便以后登陆查询;注册申请人需及时关注申请审核状态,若发现申请未通过审批,应及时重新上报或与注册机构联系。

  联系人:曹琦, 联系电话:0871-8371015。

  附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程序及提交材料》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

  一、办理程序

  1.登录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

  2.选择注册种类,填报相关注册信息;

  3.保存相关信息,打印注册申请表;

  4.向省级省级注册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5.省级注册机构对网上申报情况和要求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注:完成网上申报,省级注册机构收到纸质申请材料后,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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