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梅市府〔20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通知如下:
谭君铁代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叶胜坤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市政府机关、发改、财政、税务、统计(含调查队)、审计、金融、证券、保险、法制、工业园区、安全生产、行政服务中心、应急管理、粮食、烟草(含金叶)、市政府驻京、穗、深办事处(联络处)、重点项目工作,联系人大工作。
陈建青副市长:分管经济和信息化(含商业、物资)、交通运输、公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工商管理、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电力、电信、邮政、石油、盐业工作。
陈丽霞副市长:分管卫生、科技、知识产权、红十字会、外事侨务、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物价、民族、宗教、档案、方志、妇女、儿童工作。
李远青副市长:分管农业、林业、水务、民政、教育、文化、旅游、文化旅游特色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司法、人口计生、气象、畜牧、扶贫、残联、供销社、信访工作,联系政协、工商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