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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


  由市安监局牵头落实,市财政局、发改委、公安局、消防支队、交通运输局、环保局、住建委、卫生局、国土资源局、人社局、气象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5.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建设,2015年年底前建成市安全生产培训基地并达到标准化要求,形成以市安全生产培训基地为骨干、以社会和企业培训机构为补充、覆盖全市的宣传教育体系。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强化培训师资管理和教材审定,2012年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证件。

  由市安监局牵头落实,市人社局、教育局、公安局、工信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总工会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6.完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工程建设要求,加快全市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建设,尽快建立南阳市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2015年年底前,建成市、县区、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信息资源专网,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救援等主要业务信息资源共享。建立重点企业基础信息、重大隐患及危险源、应急救援、重大事故仿真、安全生产专家、中介机构等综合数据库群,为安全监管提供科学可靠的决策依据和管理手段。建设高危行业和高风险领域从业人员安全信息平台,2015年年底前建成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和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特种作业人员和道路交通营运驾驶人员的安全信用信息系统。

  由市安监局、公安局、工信局牵头落实,市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消防支队、质监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7.完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公共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必要的投入,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要督促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等各类企业按照国家安全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政策,做到应提尽提、应缴尽缴、专款专用。市、县两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投入。从2011年开始,市本级和各县区每年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按照不低于上年生产总值的十万分之八提取使用,安监部门办公经费按照一类执法监察部门标准执行,乡级安全监管站所人均专项业务经费不低于1.5万元。各县区政府可根据需要,从上年度征缴的工伤保险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工伤事故预防。

  由市财政局、安监局牵头落实,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委、公安局、科技局、工信局、国土资源局、银监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二)持续开展事故预防专项行动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完善以行业主管部门为组长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落实执法措施,深入开展各重点行业(领域)打非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对非煤矿山要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生产、滥采乱挖行为;对危险化学品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非法储存运输行为;对烟花爆竹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行为,从严查处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组织生产和改变工房用途;对道路交通重点打击无证无照无牌非法营运、车辆非法改装,从严查处酒后驾驶、“四超”(超员、超载、超速、超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对水上运输重点打击无船舶检验证书、无船员适任证书、无名称无标识船舶等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对消防要重点查处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设施和生产、储存、经营、居住“多合一”等违法违规行为。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整治清理非法用工、非法承包、非法转包、非法挂靠专项行动,从严查处无证上岗、层层转包、以包代管、挂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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