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级经办机构网络信息系统维护费用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第七章 监督与奖惩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办理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登记,并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办理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登记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的,由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不改正、不缴纳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社会保险法》对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参保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并依法处理:

  (一)将本人医疗保险卡转借他人就诊的;

  (二)采取欺骗、虚构事实、伪造证明(单据)等手段骗取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的;

  (三)开虚假医药费收据、处方,冒领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

  (四)利用基金在定点单位开出药品进行非法倒卖的;

  (五)有违反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七条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情节严重的取消定点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并依法处理:

  (一)将非参保对象费用列入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二)将非规定项目支付的费用列入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三)违反用药规定,串换药品,虚报冒领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的;

  (四)违反收费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不执行药品价格规定的;

  (五)不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不坚持出入院标准,挂床住院,并将费用列入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六)未经参保患者同意,使用医疗保险范围外药品及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的;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