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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北京市“六型社区”示范单位评选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北京市“六型社区”示范单位评选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民社区发〔2012〕56号)


各区县民政局:
  现将《关于开展北京市“六型社区”示范单位评选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开展北京市“六型社区”示范单位评选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北京市社区建设大会精神,加强首都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六型社区”建设工作,按照市政府201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六型社区”示范单位评选创建活动。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范围
  此次评选以全市16个区县的城市社区为基本范围,评选500个市级“六型社区”示范单位。各区县按照所辖社区数量20%的比例申报市级“六型社区”示范单位。
  二、评选标准
  评选以《北京市六型社区指导标准细则》为具体实施依据,重点考察社区的环境整洁、管理规范、服务完善、安全稳定、健康幸福、文明祥和等六个基本方面,同时考察各单位推进“六型社区”建设工作的突出特色、创新措施和主要成效。
  三、评选活动的组织
  此次评选活动由市民政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街道(地区)办事处负责制定本街道“六型社区”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方案,组织社区居委会具体开展创建活动;各区县指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评选工作,自荐申报市级示范社区;市民政局负责制定北京市“六型社区”示范单位评选创建工作的总体方案,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市级示范社区的审核评估、检查验收、公示命名等工作。
  四、评选方法
  (一)自荐申报。各社区对照《北京市六型社区指导标准细则》进行自查,逐级自荐申报。区县主管部门对自荐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后,以区县为单位将自荐名单上报市民政局。
  (二)全过程评估。依据指导标准细则,采取公示前置、互评互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六型社区”创建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开展全过程评估,实现动态跟踪,持续改进。
  前置公示。市民政局面向社会公示自荐申报社区名单,接受居民监督。社区居民通过北京市社区服务信息网和北京市民政局网站“百姓评说六型社区”专栏,96156社区服务热线或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对申报社区的创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进行全过程监督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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