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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创建全国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2.抓好良种培育项目。抢抓国家支持建设国家现代玉米种子产业技术研发基地项目机遇,选育优质、高产、多抗玉米新品种,做大做强“永优”浚单种业品牌,将鹤壁打造成为全国农业新品种展示基地、农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基地、农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带动提升全国玉米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鹤壁市创建全国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推进辖区内农业标准化的实施。同时,成立由质监、农业、畜牧、林业、水利、科技、气象、农机等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农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具体负责制定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目标和各项农业地方标准。

  (二)明确部门职责。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作配合,形成合力。质监部门作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审批、发布农业地方标准、技术规范,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农资市场的监督整顿。涉农部门具体负责种植业和养殖业农业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和推广,对农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科技部门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立项审批和科技项目的研究及成果转化。财政部门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资金保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环保部门负责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环境检测及环境监督。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实行目标管理。将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创建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促进认识到位、领导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年终考核,对成效显著的县区和单位给予表彰,对措施不力影响创建进度的给予批评处理。

  (四)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把创建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政府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投入每年不少于30万元,各县区政府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投入每年不少于10万元。质监、农业、畜牧、科技等部门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手段筹措资金,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多方参与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

  (五)建立激励机制。市质监、科技等部门要加强协调,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科研单位、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标准研制,使标准研制与科技项目研究同步进行,加快科研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向标准转化。将先进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列入我市科技进步奖的评定范围,积极推荐重要技术标准研制成果列入省级科技进步奖励范围。对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优先列入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业结构调整、科技发展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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