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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创建全国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2.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通过争创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县、乡、村、户“五级联创”活动、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推广“公司+基地+农户+标准化”的生产经营模式,形成上下联动、示范引导、企业带动的农业标准化推广体系。发挥现有优势,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扩大高产示范面积和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规模,提升标准化养殖份额。确保优质小麦标准化种植面积占全市85%以上,标准化养殖达到95%以上。

  3.建立健全农业检测体系。以农产品质量检测为重点,建立包括农副产品、农用生产资料和农业生态环境检测在内的社会化检测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对粮、油、化肥、农药、饲料、兽药、农机具、土壤、灌溉水、病虫害、疫情、种子、种苗、种畜禽等项目的监测与检验,增加具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质量检测项目。建成省内先进的农业检测体系,逐步形成组织方式社会化、技术水平现代化、运作机制与市场经济相适应、辐射豫北的区域性检测网络。

  4.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龙头企业标准体系。在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实施相关国家标准,建立健全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在农产品生产全过程(包括新品种研发、投入品使用、生产管理、加工、包装、贮存、运输和物流)实现标准化生产和管理;重点建立包括检验方法标准、过程控制标准、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应用指南等安全标准体系框架。

  5.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农业、畜牧、工商、质监、环保、商务等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全市范围内整个农业生产投入品市场和食品添加剂、包装物等开展不定期的检查和整顿,清理取缔销售使用违禁剧毒药物、无证经营、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行为,为农业标准化生产创造良好的投入品环境。

  6.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培育多元化、标准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供销合作社、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信息化服务平台的开发和建设,为农业标准化发展提供信息支撑。

  (二)加快推进两大项目建设

  1.抓好粮食高产项目。认真做好“十二五”国家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河南课题研究、开发工作,继续扩大万亩高产示范区辐射带动效应,从万亩逐渐向5万亩及整乡、整县建制推广,使全市高产创建示范区全部达到田间设施标准化、农机作业标准化、良种使用标准化、田间种植标准化、田间施肥标准化、田间灌溉标准化、病虫害防治标准化、质量管理标准化等“八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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