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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创建全国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创建全国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2011〕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创建全国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鹤壁市创建全国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标准化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全国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为目标,坚持“政府大力推进、部门协作配合、市场正确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巩固、深化、创新和提高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体系和项目建设,全面提升标准研制开发和实施应用水平,努力提高鹤壁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我市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促进农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13年,全市建成2个5万亩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3个万亩粮食高产创建标准化示范区,逐步推进整乡制、整县制粮食高产创建;全市粮食总产达到115万吨;制定发布60项以上农业生产技术规程、规范,建立完善10种以上主导农产品标准体系;建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35个,形成国家、省、市三级农业标准化示范网络,优质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90%以上;帮助和引导20家以上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建立完善标准体系,培育一批名优农产品;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立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重点工作

  围绕三年创建目标,着力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推进六大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围绕粮食高产创建、畜牧养殖、玉米良种繁育、农产品加工等主导和特色产业,修订完善农业地方标准规范,使农产品在生产、加工、流通的各个环节都有统一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与国内外先进标准接轨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农业综合标准体系。主导农产品标准覆盖率达98.5%以上,贯标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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