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社
区
管
理
体
制
| (一)完善农村社区管理体制
| 1.社区(村)党组织设置合理、体系健全,充分发挥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领导社区村(居)委会、社区服务站依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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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区村(居)委会在社区(村)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履行自治职能,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维护村(居)民权益,动员、组织村(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村(居)民意愿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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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区服务站在社区(村)党组织和村(居)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提供服务,实现任务统一安排、场地统一使用、经费统一调配、人员统一管理,定期向社区(村)党组织和社区村(居)委会汇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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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了由社区(村)党组织和社区村(居)委会负责人牵头,驻区单位、社区社会组织参加的农村社区议事协商机构,发挥协调联动作用,协调落实农村社区建设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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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农村社区民主管理制度
| 5.健全社区(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居)委会直接选举制度,规范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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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村居民在区县、乡镇人大代表中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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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坚持“两推一选”,扩大参加选举范围,村(居)民代表依法产生,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与社区村(居)民有关的重大事项经民主讨论决策,深化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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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将农村社区建设的各项资金补助和公益事业经费的使用纳入村级民主决策和村务公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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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立群众利益表达机制,畅通民意反映渠道,通过设立民意接待室、举办民情恳谈会等方式,让居民群众以理性、合法、便捷的方式表达意见和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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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社区村(居)民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发挥主体作用,积极主动参与社区志愿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了邻里和睦守望相助的和谐邻里关系和良好社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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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育社区社会组织
| 11.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化运作等方式,培育和发展民间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专业经济组织协会和社区志愿者组织,大幅增加了社区社会组织总量,每个社区至少拥有3个登记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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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建立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监督评价机制,提高了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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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志愿者协会等组织发挥了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依法开展了慈善、捐助、救助以及其它为群众服务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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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大力发展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组织化程度和参与市场竞争、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推动农村经济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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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动驻区单位参与
| 15.驻区单位与社区建立了多种形式的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机制,自觉服务和服从于农村社区建设的整体要求,充分挖掘、调动和整合内部资源积极参与、支持农村社区建设,为社区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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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驻区单位与农村社区建立结对帮扶关系,以资金、技术、信息、志愿服务等方式投入农村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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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社区基础设施
| (五)加强农村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
| 17.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能够满足服务需求,具备水、电、暖、卫、通讯、信息网络等正常使用功能,配备了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电脑、打印机、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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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按照“统一形象标识、统一项目设置、统一运行流程、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资源调配”的要求,建成了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站,服务站办公和服务用房相对独立使用,其所在地交通便利,服务半径合理,便于提供服务和为居民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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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农村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外部环境整洁、形象美观,内部区域划分合理,服务设施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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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社区办公经费标准合理,拨付及时,来源稳定可靠,制定了科学的社区办公经费使用管理规范和相应的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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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 21.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党员活动场所、文化室、图书室、卫生室、连锁便利店、村(居)民议事场所、全民健身设施以及农村法律服务室、社区警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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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功能整合、配套齐全,室内外文体活动场所设备完好,使用安全方便,利用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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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设施建设和维护所需资金和人员落实到位,制定了设备日常维护与定期更新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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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实施了农村社区道路硬化、河道整治、卫生改厕、村庄绿化等社区整治建设工程,建立了农村社区街路、供水管网、公厕、路灯等基础设施的长效管护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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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社
区
服
务
| (七)明确社区服务站的工作职责,规范社区服务站的运行管理
| 25.社区服务站积极协助乡镇政府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区公共服务,协助社区村(居)委会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和便民服务,及时了解反映居民意见和建议,并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支持和配合社区村(居)委会依法开展居民自治、人民调解,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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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社区服务站根据社区实际和工作需要设置了常设岗位和特设岗位,社区服务站有关岗位与乡镇各科室、职能站所、社区服务中心实现了工作的有机衔接,明确了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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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建立健全了首问责任、一口受理、限时办结、AB岗、投诉处理等规范的业务管理制度以及人员管理、经费使用、资产管理、站务公开、学习培训、岗位责任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规范的工作台账,对服务事项办理全过程进行了动态跟踪,全程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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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在确保满足群众服务需求和保证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40小时的前提下,实行了弹性工时制,保证受理事项及时办理,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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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推进公共服务进入农村社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 29.依托农村社区服务站,开展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区养老、文体教育、人口计生、社区安全、流动人口管理、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治和农产品质量监督等方面的服务,改善了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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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除社区卫生室和警务室单独设置外,其它公共服务事项均纳入了社区服务站,实行“一站式”服务,社区服务站服务项目齐全、服务流程清晰、服务标准规范,采取多种形式公示服务项目,方便居民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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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建立了标准化社区卫生室,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居民在社区的医疗服务需求和初级卫生保健得到基本满足,居民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居民的健康意识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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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按照“一区一警”或“一区多警”模式建立健全了农村社区警务站(室),构筑起了以社区民警为主导,社区治保会、社区治安联防队和物业保安为依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群防群治网络,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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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积极开展社区志愿互助服务,实现志愿服务制度化
| 33.社区志愿者组织健全,至少组建了两支以上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形成了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的志愿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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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建立了社区志愿者招募和注册管理制度,依托96156首都社区志愿服务信息网对志愿者注册登记进行网络化管理,对已招募的社区志愿者进行培训,提高了志愿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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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充分发挥“五老”作用,组织动员社区居民、驻区单位和各类社区组织积极参与人民调解、拥军优属、治安防范、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支持协调社区志愿者队伍经常性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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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协助有关方面积极开展面向社区老年人、未成年人、低收入人群、优抚对象等群体的生活扶助、互助互济、扶贫帮困等服务活动,对“五保”对象、残疾人、单亲家庭实施分类救助,引导居民根据共同需要开展自我服务、互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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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力发展社区便利服务,满足农村居民多样化服务需求
| 37.以96156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为载体,以社区服务站为依托,开办了居家养老(助残)、代办代理、便利缴费、商品配送、农科咨询等一批便民利民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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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积极引进电信、金融、邮局等服务机构在农村社区设立服务点,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以市场运作方式发展餐饮娱乐、物流配送、物业管理等农村新型便民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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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开通社区便民服务热线,采用电话、传真、网络等多种信息服务手段建立农村社区信息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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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社
区
文
化
建
设
| (十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的农村新风尚
| 40.弘扬“北京精神”,以大民政文化为引领,加强社区居民的政策法规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引导居民树立首都意识、大局意识、首善意识,形成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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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深入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利用社区各种宣传栏、板报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构建“守望相助、和谐相处”的邻里关系,形成崇尚科学文化、反对封建迷信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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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提高社区居民的科学文化水平,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 42.发挥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工程的作用,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普及农村法律知识和农业科技知识,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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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充分利用社区文化站、图书室、社区课堂、社区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培育和发展群众性文艺团队,通过举办农村传统节庆、民间艺术和文艺竞赛等活动,打造农村社区文化特色品牌,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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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完善农村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充分发挥包括乡镇综合文化站在内的综合服务设施作用,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农民体育活动,办好基层农民运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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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社
区 工
作
队
伍
| (十三)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农村基层工作力量
| 45.结合农村社区(村)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调整充实了“两委”班子,按要求配备了至少1名社区专职党建工作者,社区村(居)委会成员按要求配备到位。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按照所服务地域的实有户数配备,每300户村(居)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600户以下的配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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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完善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制度,常年保持每村至少2名大学生“村官”的规模,支持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通过法律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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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规范社区协管员队伍,通过在岗培训、转岗安排等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社区协管员纳入了社区服务站规范化管理,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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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社区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 48.将农村社区工作者纳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完善的民主评议、考核奖惩、培养选拔等机制,落实其工资补贴、福利待遇、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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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建立了社区工作者培训制度,对社区工作者进行了全员培训,平均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组织社区工作者参加了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社区至少配备了1名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社工或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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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社
区
信
息
化
| (十五)加快农村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社区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 50.建立了兼容各项社区业务,供乡镇中心和职能科室、社区村(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社区(村)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等各方面共同使用的多功能社区业务综合信息系统,实现了与区(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用系统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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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社区服务站与96156社区信息服务平台及乡镇其它相关信息化办公系统实现了联网对接,整合了各类社区服务热线,提高了服务手段的科技含量,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公共服务事项在社区得到了及时、高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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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保
障
机
制
| (十六)加强农村社区党建工作,发挥社区(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 52.通过调整组织设置、改进领导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完善运行机制、拓展活动内容,实现了农村社区党建在工作上的全覆盖,打牢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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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适应农村社区工作特点,建立健全了社区(村)党组织与社区村(居)委会联席会议制度,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按照统筹联动原则,积极开展农村区域化党建工作,围绕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协调解决农村社区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充分发挥了社区(村)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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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深入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形成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社区基层党建氛围,推动创先争优活动与农村社区建设有机结合。坚持和完善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志愿服务和帮扶结对等制度,完善和落实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建设农村社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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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坚持政府主导,加大对农村社区建设的投入力度
| 55.县(区)和乡镇政府建立了农村社区建设组织协调机构,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建立了农村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农村社区建设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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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将农村社区建设纳入了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居住人口适度、服务半径合理、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完备的要求,以县(区)为单位编制农村社区布局和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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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完善农村社区建设经费投入机制,各级政府将农村社区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与新农村建设经费统筹考虑,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确保满足农村社区建设、日常管理服务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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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加大对社区举办公益事业的支持力度,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建立健全了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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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将一部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办理,鼓励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项目,举办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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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强化理论研究和宣传引导,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 60.建立起相对稳定的农村社区建设理论研究队伍和研究基地,学习借鉴城市社区建设和其它地区农村社区建设的经验,调查研究影响当地农村社区建设发展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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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采取广大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农村社区居民宣传社区建设带来的好处和实惠,努力培养和提高社区居民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使他们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农村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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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大力宣传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农村社区建设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形成农村社区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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