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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周口市絮棉制品和再加工纤维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职责

  质监部门职责:对生产企业的标识进行规范和治理;加大质量巡查和监督抽查工作力度;打击再加工纤维及制品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对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的产品(或企业),实施市场强制退出机制;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全市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

  商务部门职责: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对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整顿规范,筹建市再加工纤维制品行业协会。

  工商部门职责:负责再加工纤维及其制品经营者的登记管理;依法取缔无照无证生产行为;对存在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加强对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的监督。

  安监部门职责: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无效的,提请有关部门关闭或依法取缔。

  环保部门职责:对纤维加工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住建、规划等部门职责: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

  发改部门职责:控制再加工纤维制品企业的规划和布局,着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公安部门职责:加强对再加工纤维行业的治安管理。

  其它相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乡、镇政府要结合辖区企业状况,做好宣传、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精心策划,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企业自查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企业要对执行标准、原料把关、产品流向、生产设备、产品标识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三)监督检查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对絮棉制品和再加工纤维及其制品的生产、加工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该整改的限期整改,该取缔的取缔,该关闭的关闭,坚持从严从重处理。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开展督查,各县(市、区)也要对本地区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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