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步骤安排
这次专项行动初步分两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从2011年9月中旬开始到2011年年底,集中侦破一批“四黑四害”案件,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四黑四害”违法犯罪并积累经验,努力探索在基层搭建合作平台、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第二阶段从2012年开始,将在认真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专题部署,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地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并建立健全防范打击“四黑四害”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一个阶段的工作分三步进行:
(一)排查摸底(9月中旬至9月底)。各地要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四黑四害”线索排查工作,并对掌握的案件线索逐一研究侦办措施、落实侦办责任。具体实施方案要逐级上报备案、逐级盯办落实。
(二)集中整治(10月至11月)。各地要对排查掌握的“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案件线索逐一进行侦办查处,对重点案件全面开展破案攻坚,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
(三)总结评估(12月)。各地要对“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0.结评估、查漏补缺。市公安局将组织各地进行交叉检查,综合评估专项行动成效,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构建基层管理合作平台,巩固重点打击整治成果。
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做到边部署、边排查、边打击、边整治、边深化、边巩固。要及时将各阶段工作情况报市公安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作为惠及民生的民心工程来抓。专项行动期间,市政府成立全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辉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程俊华任副组长,农业、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商务、文化、新闻出版、安全监管等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程俊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郭冰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有关联络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地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广泛发动群众。要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和取得的战果,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专项行动。要建立健全“四黑”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要继续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虚心接受评议。要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教育群众,震慑犯罪。要委托有关统计调查机构开展群众满意度专项调查,把群众评价作为此次专项行动成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