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周口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11]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公安局制定的《周口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周口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从2011年8月下旬开始,组织开展我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从群众最需要解决的小事办起、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处做起,以打开路、综合施策,严厉打击整治一批从事制假售假、收赃销赃、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依法打击惩处一批组织经营“四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严重危害百姓财产安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诚信的违法犯罪分子,集中整治一批“四黑四害”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部位,以保民平安、为民除害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在集中打击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实有人口、房屋管理和重点场所、行业治安管理等基础工作,切实提升社区对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现和打击能力。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着力搭建各部门密切合作、日常监管责任落实,预防犯罪关口前移的基层管理平台,并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解决这一管理难题,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整治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打击整治的重点是:使用劣质原材料或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假冒伪劣鲜乳及乳制品、鲜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保健品、中低档酒类等有毒有害食品的小作坊和“黑心”工厂;生产假冒伪劣药品和血液制品、疫苗等的小作坊和“黑心”工厂;以及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邮寄和快递等渠道销售假药、非法收购药品重新包装销售的违法犯罪团伙和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