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充分发挥工经联(经团联)在推进行业协会职能落实中的作用。以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为依据,建立和完善“政府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自律服务与协助管理、企业自主规范经营”的体制框架,重点推进行业协会在职能落实方面实现新突破,争取1-2年时间,使全市大部分经济类行业协会,能够承接政府部门转移的职能,充分发挥其协助政府管理行业的职能作用。
(三)充分发挥工经联(经团联)在指导行业协会开展行业统计与分析中的作用。行业统计与分析是各级党委、政府进行行业规划、行业重大决策的重要依据。工经联(经团联)要积极指导行业协会履行好行业统计与分析、行业预测预警等工作,指导行业协会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业人才,加强相关工作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业统计与分析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通过行业统计与分析,及时研究经济发展趋势和产业政策,为行业企业调整产业及产品结构,加快技术创新和加强营销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为政府及其部门决策提供服务。
(四)充分发挥工经联(经团联)在工业强市和行业振兴中的作用。要积极组织引导各行各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业发展攻坚战活动、行业企业对标活动,扎实推进品牌强市工程和重点行业、新兴产业振兴工程。要指导行业协会构建产业联盟,搭建行业企业与有关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平台,助力行业企业跨越发展。要深入开展“行业创业明星、工业强市行业领军人物、全市年度经济人物、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家”等评选表彰活动,为工业强市和行业振兴提供强力支撑。
(五)充分发挥工经联(经团联)在各行各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要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规行约,完善诚信服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各行各业以德经营、诚信经营。要在各行各业倡导“守信为荣、责任为上”的经营理念,指导行业协会探索建立高于国家标准的行业自律标准、质量控制标准。要不断总结推广各行各业诚信经营、以德经商的经验和典型,以过硬产品质量、一流道德水准,为建设幸福石家庄提供支撑。
(六)充分发挥工经联(经团联)在招商引资及组织行业协会开展行业性重大活动中的作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工经联(经团联)联系面广、服务对象多的优势,在组织开展重大经济活动、招商引资中通过工经联(经团联)的途径吸纳行业协会参与。要借助工经联(经团联)和行业协会资源,规范发展会展经济,在涉及行业性展览、展销、新产品及新技术推广等活动时,优先安排工经联(经团联)和行业协会参加。
(七)充分发挥工经联(经团联)在搭建政府与行业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发挥工经联(经团联)管理全市经济类行业协会的丰富资源和联系面广的独特优势,通过工经联(经团联)建立党委、政府与行业协会沟通和对话机制。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不定期与工经联(经团联)、行业协会就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听取工经联(经团联)、行业协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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