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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获得2011年度国家驰名商标河南省名牌产品和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企业的通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获得2011年度国家驰名商标河南省名牌产品和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企业的通报
(许政[2011]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大力实施“质量立市”战略,狠抓产品质量,强化品牌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典型示范企业。为鼓励先进,激励更多企业抓质量、创品牌,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创建名牌奖励办法的通知》(许政〔2006〕49号)规定,市政府决定对获得2011年“国家驰名商标”认定的河南豪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获得2011年“河南省名牌产品”认定的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获得2011年“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的禹州市宏达水泥速凝剂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受表彰企业名单

  一、获得2011年“国家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1家)

  河南豪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二、获得2011年“河南省名牌产品”认定的企业(17家企业,20个产品)

  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2个产品)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个产品)

  河南许昌阳光光电线缆有限公司(1个产品)

  许昌华创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个产品)

  禹州一缆铜铝业有限公司(1个产品)

  河南中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个产品)

  许昌环宇安全玻璃有限公司(1个产品)

  河南泰美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个产品)

  长葛市远东陶瓷有限公司(1个产品)

  河南金惠达卫浴有限公司(2个产品)

  鄢陵腊梅园饮业有限公司(1个产品)

  许昌裕丰纺织有限公司(1个产品)

  许昌豫中纺织有限公司(2个产品)

  河南省森源防静电服装有限公司(1个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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