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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2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在4月26日至5月26日期间及专项行动的中期和总结阶段,抓住各阶段的不同节点,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一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加大对本次专项行动目的、意义、工作任务的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本次专项行动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要广泛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工作宣传,重点宣传本次专项行动的举措、做法和成效,充分展示专项行动效果。三要加强典型案件的宣传,对典型案件、重大案件要公开曝光,扩大专项行动社会影响,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四要加强“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热线的宣传,进一步提高“12330”社会知晓度,为知识产权权利人与社会公众提供通畅的投诉举报监督渠道。五要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和专利权人积极参与专利维权,努力营造专利权人积极维权、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专利机关依法保护专利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行动,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人员责任,确定重点任务,采取切实措施,尽快研究制定这次专项行动的具体行动方案,并着力抓好行动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要加强工作统筹,充实执法力量,加大执法投入,为专项行动提供人、财、物保障。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局“5.26”执法推进工程以及开展局市合作共建的市知识产权局要走在专项行动前列,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各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县(市、区)知识产权局的专利行政执法培训、指导和服务,促进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将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开展起来,推动专利行政执法重心下移。要进一步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层级监督、指导与服务,强化工作绩效考核,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严格督导检查。
  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按照省局的时间进度安排,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各时间段、各工作环节的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各阶段工作落到实处。并配合省局认真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局来我省的督导检查工作。同时,省局将视各市行动进展,适时组织开展全省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存在问题,指导和帮助其实施整改,促进全省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三)抓好信息报送。
  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建立专项行动信息月报制度,从组织实施阶段开始,每月10日前向省局报送上月专项行动的主要措施、主要数据、意见和建议等工作进展信息,以便省局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汇报。特别重大情况要及时报送。对于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要及时申请督办。同时,要切实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专项行动情况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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