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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2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六)深入推进“正版正货”。
  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这次专项行动中,要坚持打防结合,疏堵结合,在加强日常执法工作的同时,深入开展“正版正货”承诺活动。一要结合本次专项行动,加强对“正版正货”承诺活动的宣传。以商品生产、销售企业为重点,倡导商品生产、销售企业向社会承诺“不制售侵犯知识产权产(商)品”,引导企业树立“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诚信守法、信誉至上”的良好社会形象。二要加大“正版正货”推进计划的组织实施力度。一方面要积极推荐企业、街区申报和参与省局“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积极参与省局“正版正货”区域试点示范创建活动;另一方面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 “正版正货”推进计划,以本地区重点生产企业、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商品销售集中街区为重点,广泛开展市级“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健全执法工作机制。
  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通过这次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专利行政执法机制。一要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省局每月联系一个市局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各市局每月应与所属县(市、区)局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或与公安、工商、版权等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二要建立案件通报机制,促进信息共享。各市知识产权局应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本地区各县(市、区)专利案件立案数、处理结案数等执法信息向县(市、区)知识产权局通报,并将本市相应执法信息汇整后,按照省局的统一要求上报省局。省局每季度对各市专利案件立案、结案数等执法信息向市局通报,促进信息共享,并将其作为对各市执法工作考核和执法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三要建立执法信息公开机制,促进阳光办案。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立案处理的专利案件,对其立案信息、处理进度、处理结果等信息,应通过机关门户网站或其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进阳光办案。四要建立案卷评查机制,规范案卷管理。各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要按照省局对案件卷宗管理的统一规定和要求,加强案件卷宗建档和管理工作。市局要建立案卷定期评查机制,对县(市、区)局案卷实施定期评查。省局年底对各市、县(市、区)局的执法案卷进行年度评查,并将评查结果向各市局通报。五要建立督查督办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各市局对发生在本地区的重点案件以及省局交办的案件要进行督查,跟踪监督案件进展,帮助指导案件处理,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六要建立执法协作机制,提升办案效果。各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要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的联系,力争促成公安机关在知识产权局设立联络处(室)。对重大案件、涉外案件、调查取证困难的案件,要主动提请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取证。对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涉及多个地区的案件,各市要加强调查取证、案件处理协作,进一步提升快速行动、集中行动、联合处理的能力和效果。
  (八)抓好专项行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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