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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城镇化发展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3.加快发展区域性中心城市。科学编制区域性中心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规模和组合城市的规划理念,统筹与其空间上联系紧密,经济上高度关联的城市(镇)一体化发展,合理布局城市功能,尽快发展成为特大中心城市和大城市,形成辐射和带动力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区域性中心城市人民政府,省直相关部门负责)

  4.大力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努力完善城镇的市政设施、公共服务与居住环境等基本功能,主动对接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使其成为承接区域中心城市产业和农村人口转移目的地,成为辐射带动乡村腹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加强对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盆周山区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扶持力度,依托其地域文化优势,加快建成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现代化魅力城镇。力争国家尽快批复我省11个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相关部门负责)

  5.积极推进新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按照“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加强风貌塑造,加大新村水、电、路、垃圾收集和污水处理、公共服务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设一批特色鲜明、设施配套的新村。按照农民自愿、自主和以农民为建设主体的原则,积极推进新农村综合体试点示范与新农村示范片的建设,形成一批在场镇周边的人口聚集适度、产业有支撑、功能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和谐、管理科学民主、体现城乡一体化格局的农村新型社区。切实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建立健全覆盖镇(乡)、村两级的农房质量、安全、技术监管网络,继续抓好农村危房改造、牧民定居行动、大小凉山彝家新寨及渠江流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对已编制新村建设规划或村庄建设规划的地区,严格执行乡村规划许可制度。(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委农工委负责)

  (二)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1.抓好城市新区规划建设。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科学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高水平编制好城市新区规划,通过统筹城市新区和产业园区建设,强化产城一体、宜居宜业宜商,建立新型城市形态。城市新区规划要细分产城单元,着力完善新区就业与生活居住、公共服务等功能配套,形成产业特色突出、功能完善的现代复合型新城区,努力使城市新区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增长点和现代产业发展的示范区。加快编制天府新区相关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段城市设计,主要片区的控制性详规分别在4月、6月、9月底前完成,重要区域和地段的城市设计在6月底前完成,交通建设等专规在3月底前完成。6月底前,开展天府新区规划建设情况公开展示。开工建设“三纵一横一轨一湖”(天府大道中轴线、红星路南延线、元华路南延线、正公路东西延线、地铁 1号线南延线、兴隆湖生态绿地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医疗卫生、文化项目,尽快形成天府新区的基本功能和发展框架。(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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