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城镇化发展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川办函[2012]6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十二五”城镇化发展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四川省“十二五”城镇化发展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
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两化”互动发展,确保《四川省“十二五”城镇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有序实施,圆满完成今年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两化”互动这一着力重点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坚持规划引领带动,加快发展区域中心城市,大力发展中小城市,突出抓好城市新区规划建设,完善城镇功能和基础设施,切实加强城镇生态与文化特色建设,稳步提升城镇质量,确保全省城镇化率提高1.6个百分点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优化城镇发展格局,加快构建科学的省域城镇体系。
1.强化“一核”。成都都市圈作为成渝经济区“双核”之一,要充分利用国家规划建设成渝经济区和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政策优势,以规划建设天府新区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成都的城市功能、提升国际化现代化水平,通过优化发展主城区和加快建设天府新区,使成都成为我国中西部地区最具竞争力的国家区域中心城市,成为带动全省、辐射西部,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化世界生态田园城市。(成都市人民政府,省直相关部门负责)
2.壮大“四群”,打造“五带”。成都平原、川南、攀西、川东北四大城市群,以及成德绵广、成雅西攀、成资内(自)、成遂南广达和成眉乐宜泸五条城镇发展带,是承载我省人口与经济的城镇化重点发展地区,要充分发挥各自区域比较优势,加强城镇之间的联系与协作,推进跨区域项目共建共享,促进要素自由流动、产业合理布局,形成经济联系紧密、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城镇密集区和产业集群区,带动全省各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省直相关部门,有关市〈州〉人民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