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我市的立法优势,研究现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针对我市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加快食品安全地方立法的步伐,完善食品安全法规规章,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法制保障。尽快出台《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5)进一步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食品企业的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弘扬诚信传统美德,增强企业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质量诚信意识,建立健全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公开、公正、科学的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建立诚信信息征集披露制度,规范企业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方式及内容,依法采集及披露企业诚信信息,科学制定食品企业诚信评价指标、评价原则、评价方法,并结合不同行业特点制定分行业评价标准。培育诚信服务机构,指导诚信服务机构按标准开展企业诚信评价。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诚信评价体系和政府部门协同推动、行业协会组织实施、食品企业积极参与、诚信责任有效落实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运行机制。
3、夯实监管基础,提升监管能力
(1)加强监管队伍培训
加大培训力度,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食品安全监管员队伍。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分层、分期全面开展对食品安全准入和监管队伍的许可、监管和执法等业务培训。通过开展各种培训、研讨、调研、现场观摩和实践活动,对现有监管和许可人员进行知识重构,对新进的人员进行能力再造。
(2)强化监管制度体系建设
逐步建立食品安全各环节许可工作质量保障体系,编制许可工作手册,梳理和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许可效能。研究制订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工作指引,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制度文件。出台我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规定,对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予以明确和规范。制订各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规范。
(3)强化监管信息化体系建设
加大各环节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的开发和整合力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以及食品安全舆情分析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体系。
(4)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以完善检测手段为重点,全面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从2011年到2015年,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一个由市级农产品检测中心、区级检测所及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包括批发市场、定点屠宰场、农业龙头企业)检测室三级组成的,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运行高效的,以解决主要食用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完善制度,对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全过程监管,有效改善和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水平。
积极推进市质检院按照“一本部,两中心”的格局进行食品检测实验室改扩建,组织筹建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深圳),同时加强对新增监管食品及相关产品的检测技术研究,尽快形成相应的检测能力。加强食品生产许可审查中心审查员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加快知识结构更新,为食品市场准入及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更好服务。
进一步强化市、区街道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能力建设,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加强深圳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建设,开展食品安全保障技术、风险监测评估、政策法规等方面研究,为食品安全监管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4、做好以大运会为重点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抓好大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各项筹备工作,通过制定并实施大运会食品安全标准、遴选大运会食品指定供应基地、生产企业、流通企业、餐饮供应单位和大运会官方酒店等措施建立起供大运会食品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大运会赛事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运动员、官员、嘉宾和游客身体健康,提升深圳国际形象。要通过大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强监管装备和人员素质建设,提升我市监管部门重大活动保障能力,为做好“十二五”期间高交会、文博会、旅游文化节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奠定基础。
5、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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