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的外部环境和条件
1、特区成立三十周年,深圳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三十年改革开放对于深圳,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和特别厚重的价值分量。站在更高的历史坐标上,我们完全有信心相信未来的五年乃至下一个三十年,深圳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这是我市未来五年食品安全发展的大背景、大平台。《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的出台赋予了特区新的使命,未来深圳要努力当好科学发展排头兵,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2010年7月1日起,深圳特区正式扩容,特区范围覆盖全市。这些都是我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力条件,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2、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民生,领导重视食品安全
深圳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关注民生,新的市领导班子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我市各级政府着力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对于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强化监管、相关单位提供支持与保障、社会共同参与具有强大的驱动作用。
3、《
食品安全法》实施,法制环境持续改善
《
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建设的重大进步,依据新法制订的配套法律法规也将陆续出台,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制环境将持续改善。
4、举办大运会,我市食品安全迎来挑战与机遇
2011年我市举办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正好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大运会素有“小奥运会”之称,规模盛大,规格很高。保障大运会食品安全,对于我市食品安全状况与食品安全工作都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高标准和严要求,这既是一次空前的挑战,也是一次难得的机遇。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圳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委五届一次会议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和《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围绕争当科学发展的排头兵和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发展目标,充分发挥我市食品安全机构改革职能整合与队伍融合的优势,加强监管基础建设,促进监管能力提升,注重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提升食品产业水平,把深圳建设成为全国食品安全先进城市、民生幸福城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增进人民群众幸福感,为推动深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为:继续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窝点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使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同时,着力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食品安全应急救援体系、食品安全社会参与体系、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和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全面提升食品产业水平,扩大和巩固农产品基地建设,巩固我市食品安全保障基础,提高我市蔬菜、猪肉、水产品、家禽、豆制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水平,使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大大提高,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三)主要工作目标
围绕上述总体目标,“十二五”期间要实现以下具体工作目标:
1、要进一步理顺各部门间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形成无缝衔接,建立综合协调与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制假售假、无证生产经营、私屠滥宰、违法加工销售使用“地沟油”等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初级农产品、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各环节的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