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上述各通知单位和委直属单位要于12月22日(周四)下午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回执(电子版)统一反馈给委秘书处(联系人:江清浩,电话:25535469,电子邮箱:331018174@qq.com)。
(三)请参会人员在指定区域就座,会议期间保持安静,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会议重要,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五)由于停车位比较紧张,请各单位集中乘车参会。
特此通知。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
(联系人及电话:周辉,25536086;罗晓琼,25502199)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参会人员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