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烟叶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漯政[20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各乡镇不断加大种植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发展优质烟叶生产,强化管理,突出规范,切实加强烟叶收购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对临颍县王孟乡人民政府、固厢乡人民政府、巨陵镇人民政府、窝城镇人民政府,舞阳县太尉乡人民政府、保和乡人民政府,召陵区老窝镇人民政府,郾城区裴城镇人民政府、李集镇人民政府等9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