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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新政(201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新乡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豫文〔2009〕80号)和《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新文〔2010〕120号),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依据《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及《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新乡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新乡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执行情况和残疾人事业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成效显著的五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在残疾人社会保障、特殊教育、就业、扶贫和组织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为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权益奠定了政策基础。完成了我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组队参加第七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第五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和第三、第四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并取得总分第三的历史最好成绩,成功举办新乡市第一届残疾人运动会,表彰了全市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个人,人道主义思想广泛弘扬,扶残助残蔚然成风,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进一步改善。
  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基本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政府和社会支持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大幅度提升,残疾人事业发展呈现出良好态势。实施了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使5万余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2.66万例,在全国率先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达到7所,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提高到90%以上;将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纳入民生工程,开展实名制培训,使14907名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达到10个,城镇新增就业残疾人12749人;扶持4万名农村残疾人摆脱贫困;9万名城乡特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机构达到10个,为600余名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城乡困难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并得到补助;进行危房改造758户,受益964人,共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实施国家“阳光家园”计划,共托养残疾人2126名;建立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经费落实、培训到位,基层残疾人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建凤泉区、辉县市、原阳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为残疾人服务水平得到极大提升;市政府总计投入资金76万元,启动新乡市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项目建设工程,该项目市规划、土地、环保等部门已批准,市发改委已立项上报国家发改委,市政府已经将该项目列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的工作部署中,目前正在筹划建设;市残联会同共青团、民政、妇联、文明办等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了扶残助残活动,2009年、2010年总投入资金700余万元,惠及8万余名残疾人,使广大残疾人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自强不息,勇于拼搏,敢于创新,在新乡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市残疾人事业基础相对薄弱,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稳定的制度性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亟待改善,残疾儿童在接受教育、抢救性康复等方面仍面临一些问题。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时期。我们既要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又要增强忧患意识、攻坚意识,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改善残疾人状况,不断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新乡市“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二五”时期,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意识,以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为中心任务,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的要求,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实践要领,促进残疾人状况改善和全面发展,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为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富民强市、加快崛起,构建和谐新乡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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