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施步骤
“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工作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30日前)。各级工商局要根据本规划,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切实做好组织、宣传和动员等工作。五市、高新开发区、宁东工商局制定的规划于2011年9月30日前,报自治区工商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区局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至2015年)。各级工商局要按照本单位“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制定分年度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每年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与工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同做出具体安排,并对年度工作完成和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三)检查验收(2015年)。2015年上半年,各级工商局要对本单位、本部门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2015年4月底前,各市工商局要对所属工商局“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工作情况书面报自治区工商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工商局保密委员会将于2015年5月底前,对全系统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迎接自治区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国家保密局“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各级工商局要高度重视“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定期听取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确定一名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党组理论中心组要将保密法律知识学习作为一项重要活动。要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公务员培训和管理工作之中。
(二)要创造条件。各级工商局要积极创造条件,主动开展工作,积极争取当地保密部门对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帮助。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组织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教材、资料的订阅和学习宣传工作。在经费的使用上要与本单位、本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一同纳入预算和管理,切实保障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要健全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本规划确定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行业指导的管理机制,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