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

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二、就读校址校本部: 市 区 路 号
校区: 市 区 路 号
三、层次□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九、录取规则 
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住宿费标准 
考试费标准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 大学(学院)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十四、网址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