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计划:
1.“一院一中心”: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350所、城市社会福利中心30个。
2.“一社区一所”:每年建设250个社区托老所。到2015年,建成1000个社区托老所。
(四)强化敬老优待和权益保障。
1.完善敬老优待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各种敬老优待政策,逐步提高敬老优待工作法制化水平,创新敬老优待服务。整合管理资源,形成完整、简便的敬老优待管理系统。推动敬老优待工作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平衡发展。
2.加强老年法制建设。紧紧围绕“平安重庆”建设,以保护老年人生存权和发展权为宗旨,进一步加强老年法律法规建设。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修订《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办法》,将其纳入“六五”普法教育范畴,完善执法体系,开展执法监督检查,逐步推进老年简易法庭建设。
3.优化老年维权服务。健全市、区县(自治县)、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四级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将高龄、独居、失能和行为能力不健全的老年人列为维权服务重点对象,加强信息化、网络化建设,简化程序,提供及时、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建立完善党政主导的老年社会管理体系,逐步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处理机制和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公安、司法、民政、人力社保、卫生、信访等部门间的信息交流机制。
专栏5 敬老优待和权益保障水平提升重点计划
1.敬老优待提升计划:整合敬老优待政策,发掘敬老优待资源,优化服务,扩大老年人免费乘公交和轨道交通的区县(自治县)范围。
2.老年法律援助计划:完善12348法律援助服务专线咨询服务功能,将农村老年人列入法律援助重点对象范围。
3.法律体系建设计划:修改《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完善敬老优待政策,依法维护老年人权益。
(五)丰富老年精神文化生活。
1.加快老年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投资建设综合性的市、区县级老年文化活动中心,保障市、区县级老年大学的教学场地。配合新农村建设,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升级改造、增添老年人文化、运动健身场地和设施。实现100%的城市社区,80%的乡镇和50%的村建有老年文化服务设施。
2.积极开展老年文体活动。开设老龄专栏、专题、专版、专刊,鼓励创作老年题材的文艺作品。增加老年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实施流动文化设施配送、电影放映、公共文化服务“五送”等文化工程。支持老年群众组织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把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和科学健身指导纳入“健康重庆”建设,举办好第二届全市老年人运动会。发展老年文化服务中介组织,拓宽老年人才艺展示空间,打造老年文化品牌。
3.推进老年教育全面发展。理顺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开展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支持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办老年学校(课堂),引导老年人就近入学。依托现有信息资源,普遍开展社区(村)老年远程教育。建立健全市、区县级老年大学协会,开展老年教育理论和教学实践研讨、促进活动。加快本土老年大学教材的编制推行工作。全市老年人参学率达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