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老年社会保障。
1.完善各类保险制度建设。推进制度整合和城乡衔接,逐步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体系。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城乡养老保险和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探索、推进并开发商业性养老护理等适合老年人群的补充保险。探索建立以房养老、消费养老和土地养老等自助、互助式养老模式。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转移衔接办法。完善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探索建立参保地委托就医地进行管理的协作机制。
2.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水平。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待遇差距。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正常调整机制,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根据我市财力和经济状况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推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工作。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2015年年底,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3.加强老年社会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逐步提高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等社会救助标准,逐步缩小区域差距和城乡差距,加大资金投入,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得到更多的实惠。
4.建立健全老年社会福利制度。逐步完善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提高发放标准,适度扩大享受补贴的老年人群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老年人纳入节日送温暖慰问范围。
专栏2 老年社会保障水平提升重点计划
1.养老保险提升计划:实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水平适时调整。
2.医疗保险提升计划:财政对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70%。
3.社会救助提升计划:逐步提高保障标准,按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相关政策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时纳入相关政策覆盖范围,逐步提升老年人救助和保障水平。
4.社会福利提升计划:各区县(自治县)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高龄老人津贴制度,逐步提高发放标准,适度扩大享受补贴的老年人群范围,并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老人纳入节日送温暖慰问范围。
(二)加强老年医疗卫生保健。
1.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网点建设。按照“一乡镇一卫生院、一街道一中心”的要求,实现所有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主要基本医疗设备配备达到国家标准。统筹推进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实现“一村一室”。加强老年病医院、老年康复医院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等老年医疗保健服务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