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目标。
――缩小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水平差距,逐步实现公平、公正的社会保障全覆盖,力争“十二五”期末,实现全市老年人“人人享有社会保障”。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居家养老和社区服务功能,积极探索有利于居家养老和社区服务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建立与老年人口需求水平相适应的养老机构,实现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不低于30张。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将低收入和高龄、失能老年人纳入政府重点保障对象,对保障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和服务。
――加强社会主义孝道文化建设,改善老年文化和教育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扩大各级老年大学(学校)办学规模。
――创新老年社会管理,积极发展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发挥老年专业社团作用。将老年服务纳入社区管理服务。
――按照“老年型”城市建设要求,全面推行城乡建设涉老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加快制定老龄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标准。将老龄服务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和同步验收。
专栏1 “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名 称
| 2010年
| 2015年
|
老年人养老保险参保率(%)
| 67.5
| 95
|
老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率(%)
| 92.5
| 95
|
养老机构床位数占老年人口比例(%)
| 1.89
| 3
|
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能力(%)
| 43
| 60
|
老年人体育人口比例(%)
| 50
| 60
|
老年人参加教育比例(%)
| 15
| 20
|
城市老年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
| 30
| 80
|
农村老年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
| 25
| 80
|
人均期望寿命(年)
| 76.50
| 7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