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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发展林业产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发展林业产业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把林业产业当作本辖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制定与林业产业特点相适应的、切实可行的能够充分体现扶持和保护林业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为林业产业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确保林业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各区市要建立专门机构,明确具体领导,抓好本辖区林业产业发展,要将林业产业发展计划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加强林业产业统计体系建设,准确、客观反映林业产业发展现状。建立重点产业及项目联系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准确全面掌握林业产业发展动态,加强宏观管理、协调和服务,确保我市林业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二)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林业产业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鼓励林业产业企业产学研相结合或自办研发机构。鼓励科技人员研究、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领办和创办开发实体。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技术承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有偿方式参与林业产业开发。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建立科研、生产、市场紧密结合的运行机制,以及有利于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人才培养和利用机制。在研究、开发本土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的同时,加强与外地外国的技术交流和合作,引进先进生产技术、管理经验以及优良品种。加快建立青岛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提高我市森林生态和林业产业科研水平。加快生态定位研究站建设,逐步建立起以生态定位研究站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效益监测体系,为合理调整全市森林结构和布局、维护全市生态安全提供技术支持。鼓励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建立林业产品生产开发、加工等重点实验室,着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重点解决我市林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
  (三)搞好防灾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标准体系建设维护森林生态安全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八大体系,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和服务保障四大体系。加大对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舞毒蛾等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普查和防治力度,提高防治效果。实施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预警及风险评估机制。构建航空、地面立体防治作业体系,增加防治物资储备,提升无公害化防治能力。建立重点生态区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补助机制。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市场化进程,逐步实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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