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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字〔2011〕152号 2011年12月30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林业产业发展,调整优化全市林业产业结构,提升林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全省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72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四大基地建设的意见》(青政字〔2011〕35号),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加快林业产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林业产业是一个涉及国民经济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复合产业群体,具有涵盖范围广、产业链条长、产品种类多、可再生、可降解等特征,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林业产业对于开发林业多种功能、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振兴地方经济、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适应绿色经济发展趋势、推进结构调整、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近年来,我市林业产业发展迅速,2010年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77.84亿元,为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全市林业产业化、标准化生产水平还不高,经营管理比较粗放,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较少,产业链条延伸还不长,特别是在森林生态旅游、果品贮藏加工、林下经济、种苗花卉、木材加工和野生动物驯养等方面的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出来。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发展林业产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科学谋划,多措并举,努力把我市林业产业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二、发展林业产业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林业自身属性,按照“生态优先、产业支撑、文化引领”的发展思路,以兴林富民为目标,以转变发展方式和优化产业结构为主线,在充分发挥本土优势的基础上,坚持以世界眼光和国际标准来谋划和推进全市林业产业发展,加快发展优势产业,大力培植特色产业,积极拓展外向型产业,依靠技术进步,加强政策扶持引导,全面提升林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推动林业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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