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商务部分标书如因内容较多、装订困难,可以根据需要分本装订(封面须注明“商务部分(一)”或“商务部分(二)”……),但须保持页码的统一顺序编写,目录装订在第一本中。
三、关于发票防伪纸张安全管理的补充说明信息
为加强本次投标样品所涉及的发票防伪纸张的安全管理,所有涉及供应、采购发票防伪纸张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7]第1057号及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苏国税发[2006]038号文件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发票防伪纸张的安全管理。
1、履行审批制度。所有参与投标单位以及相关纸张加工企业如需领购发票防伪用纸,必须向所在地的省辖市级国税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防伪用品购买审批表》,由省辖市级国税机关通过普通发票管理系统报江苏省国税局批准后,方可向纸张生产企业购买。如因系统问题无法通过普通发票管理系统操作的,可直接向江苏省国税局财务处申请办理审批(申请书格式如下)。相关纸张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上述审批件及其内容销售纸张。
江苏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定点印刷防伪用纸购买申请书(格式)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我方因参加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普通发票定点印刷项目(项目编号:JSGS0000-201201)制作投标样品需要,需申请采购下列发票防伪用纸:
厂家名称
| 类别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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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伪水印纸
| 241mm 60克卷筒纸
|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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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7*1092mm 45克平张纸
| 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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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防伪水印纸加工的无碳复写纸
| 241mm 水印上白
| 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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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mm 水印中白
| 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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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7*1092mm平张纸
| 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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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防伪水印纸加工的有碳复写纸
| 787*1092mm平张纸
| 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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