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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普通发票定点印刷项目澄清及更正公告

  8、商务部分标书如因内容较多、装订困难,可以根据需要分本装订(封面须注明“商务部分(一)”或“商务部分(二)”……),但须保持页码的统一顺序编写,目录装订在第一本中。

  三、关于发票防伪纸张安全管理的补充说明信息

  为加强本次投标样品所涉及的发票防伪纸张的安全管理,所有涉及供应、采购发票防伪纸张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7]第1057号及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苏国税发[2006]038号文件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发票防伪纸张的安全管理。

  1、履行审批制度。所有参与投标单位以及相关纸张加工企业如需领购发票防伪用纸,必须向所在地的省辖市级国税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防伪用品购买审批表》,由省辖市级国税机关通过普通发票管理系统报江苏省国税局批准后,方可向纸张生产企业购买。如因系统问题无法通过普通发票管理系统操作的,可直接向江苏省国税局财务处申请办理审批(申请书格式如下)。相关纸张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上述审批件及其内容销售纸张。

  江苏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定点印刷防伪用纸购买申请书(格式)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我方因参加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普通发票定点印刷项目(项目编号:JSGS0000-201201)制作投标样品需要,需申请采购下列发票防伪用纸:

厂家名称

类别

规格

单位

数量

 

防伪水印纸

241mm 60克卷筒纸

 

787*1092mm 45克平张纸

 

 

以防伪水印纸加工的无碳复写纸

241mm 水印上白

千克

 

241mm 水印中白

千克

 

787*1092mm平张纸

 

 

以防伪水印纸加工的有碳复写纸

787*1092mm平张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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