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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5.继续推进本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按照《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要求,继续实施《上海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的相关任务,进一步完善青西三镇水环境基础设施,完成急水港生态治理试验段工程,继续开展淀山湖蓝藻水华预警监测。

  6.推进近岸海域环境治理与保护

  按照本市“十二五”海洋规划,实施金山城市沙滩水域水环境治理与保护工程、奉贤区典型海岸侵蚀岸段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逐步修复本市近岸海域典型受损的生态系统。

  三、大气环境保护

  (一)实施原则

  以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出发点,全面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细颗粒物(PM2.5)等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加强区域污染联防联控,着力控制酸雨、灰霾、臭氧等大气污染问题。全面实施电力、钢铁行业的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并进一步加强设施运行管理。结合天然气的推广使用,大力推进中小锅炉清洁能源替代。以旧车淘汰和新车提标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机动车污染控制。以点带面,开展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控制。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扬尘和餐饮业油烟气污染控制。

  (二)行动目标

  按照“十二五”总量控制要求,完成大气环境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到2014年底,燃煤电厂实现全面脱硝,燃煤机组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设施运行效率进一步提高,完成1000台中小燃煤(重油)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扬尘污染控制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VOCs排放量得到有效削减。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0%左右。

  (三)主要任务

  1.深化电力行业大气污染治理

  完成电厂氮氧化物总量削减工程。完成11家电厂共计907.4万千瓦机组的烟气脱硝等相关技术改造,削减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提高燃煤电厂除尘效率,35万千瓦及以下燃煤火电机组全面实施高效除尘改造,推进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高效除尘改造试点,确保达到国家新修订的排放标准。全面完成长兴岛第二电厂、上海石化自备电厂5#、6#燃煤机组的烟气脱硫升级改造工程。加强燃煤机组脱硫脱硝设施的运行监管,提高电厂脱硫脱硝设施的稳定运行水平,确保脱硫脱硝效率和达标排放。

  2.继续推进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污染治理

  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继续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完善天然气输配管网系统,实现全市管道气的天然气化。根据总量控制目标,推进1000台中小燃煤(重油)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推进全市20吨以上燃煤锅炉除尘达标改造或清洁能源替代,确保烟尘达标排放。完成化工行业相关企业项目关停工作。

  3.深入推进机动车污染控制

  在坚持公交优先战略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做好新车提前实施国V排放标准的各项配套准备,同步配套供应相应标准的成品油。加强在用车污染控制,基本建成本市营运性车辆简易工况法检测网络,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和路检执法力度。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2013年底前完成标志发放工作。加快黄标车(国Ⅰ以下汽油车和国Ⅲ以下柴油车)淘汰步伐,淘汰全部财政拨款的黄标车,优先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累计淘汰15万辆,并适时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

  4.加强大气面源污染控制

  加大城市扬尘治理力度。借鉴网格化管理经验,中心城区推进实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力争中心城区文明施工达标率达95%以上,其他区域达90%以上。力争全市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堆场和拆房工地除尘设备安装率、除尘率达80%;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提高道路保洁率,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路面机械清扫每天不少于1次,中心城区道路冲洗率达到75%以上,郊区县主要道路冲洗率达到40%以上。

  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控制。结合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开展部分重点行业VOCs污染控制试点示范。上海石化、高桥石化、上海赛科、华谊集团等四大化工企业建立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LDAR)示范,试点开展VOCs总量控制。制定干洗行业VOCs污染控制规范并开展专项整治。在石油化工、制药、涂装和印刷等重点行业推进VOCs废气治理示范工程。继续完善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餐饮油烟气污染控制。对环境影响较大、居民投诉较多的餐饮单位,加强油烟气治理设施的监管,并加快研究实时监控的方法,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予以推广。

  四、固体废物处置和噪声污染控制

  (一)实施原则

  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以提升能力和完善体系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城郊并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以“一主多点、就近消纳、资源共享”为布局原则,加快老港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和各区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渗滤液安全处置和达标排放。按照“完善体系、优化布局、提升能力、强化监管”的原则,提高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和水平。防治结合,加强轨道交通、机动车、建筑施工等噪声污染控制。

  (二)行动目标

  到2014年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无害化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医疗废物无害化率达到100%;轨道交通噪声扰民现象有所缓解,机动车、非机动车鸣号率控制在3%以下。

  (三)主要任务

  1.加快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

  继续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在全市推广,同步健全城市化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处置体系。继续推进老港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推进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一期、老港内河、老港渗沥液应急排放管道、老港一二三期封场及生态修复二期、老港清运河整治及改造、老港北侧防污染隔离林等工程建设;着力推进区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设金山、奉贤、嘉定、松江、崇明(三岛)、浦东、青浦等7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密闭压缩中转设施,完成闵吴码头集装化改造,建成闸北环卫基地。

  2.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和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与处置体系

  按照“完善体系、优化布局、提升能力、强化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和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与处置体系。重点是:

  (1)继续推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基地建设。完成危险废物填埋场二期扩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系统等工程建设。

  (2)完善崇明岛危险废物处置系统。完成崇明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系统、崇明危险废物专区填埋库等工程建设。

  (3)强化对危险废物转运环节的管理。完善全市危险废物专业运输体系,启动医疗收运处置系统物联网示范工程建设。

  (4)推进重点地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完成上海化工区有害废料焚化处理项目扩建、上海临港产业区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示范基地等项目。

  (5)推进重点企业和工业区提升固废自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推动上海宝钢、上海石化实施固废源头减量措施并提升固废自行利用处置能力,在金桥出口加工区、外高桥保税区等有条件的工业区推进工业固废集中收集试点。

  3.加强噪声污染治理

  在对现状进行评估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轨道交通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并推进实施。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禁鸣执法,将机动车、非机动车鸣号率控制在3%以下。加强社会噪声管理,进一步规范文明施工,努力减少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加强交通噪声控制,开展低噪声路面试点工作。

  五、工业污染防治和产业结构调整

  (一)实施原则

  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的思路,把促进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的原则,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为切入点,着力推进工业区块外企业的结构调整;以宝山南大和金山卫化工集中区为重点,继续深化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污染治理;以规范和完善环境管理为核心,继续推进工业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工业区可持续发展。

  (二)行动目标

  到2014年底,完成2000项左右企业结构调整项目,104个工业区块外现状工业企业逐步向工业区块集中;104个工业区块的已开发地块实现污水全部纳管,工业区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初步建立。宝山南大地区、金山卫化工集中区域的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高桥石化地区的污染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

  (三)主要任务

  1.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积极推进104个工业区块外现状工业用地的转型发展。聚焦外环线以内、郊区新城、大型居住区、虹桥商务区及其拓展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崇明生态岛等六大区域,调整淘汰化工石化、医药制造、橡胶塑料制品、纺织印染、金属表面处理、金属冶炼及压延、非金属矿石制品、皮革鞣制、金属铸锻加工等九类行业以及重点风险企业特别是涉及重金属和大气污染的行业及企业。全市完成2000项左右企业结构调整项目。

  2.完善工业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工业区环境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以推进污水纳管、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环境监控系统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工业区环境基础设施。继续推进工业区块污水管网建设,实现12个区县104个工业区块已开发地块污水全部纳管。推进工业区范围内及工业区周边受影响居民搬迁,完成上海化学工业区1公里环境风险控制区域内现有居民的搬迁工作,完成奉贤化工分区、金山化工分区区域内居民搬迁工作。推进工业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在吴淞、上海石化、上海化工区、高桥石化、吴泾、宝钢、老港和星火等8个大型工业区块及金山二工区、上海化工区奉贤分区建设环境空气特征因子自动监控系统。推进工业区隔离绿带建设,上海化学工业区周边基本形成隔离绿带。

  3.继续按照规划推进南大地区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南大地区控详规划和《南大地区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继续推进南大地区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区域和谐发展。重点是:到2014年底,动迁10家制造、机械、印刷企业,关停30家皮革、化工、仓储企业,完成结构绿地建设,在滚动开发建设的同时,完成受污染土壤修复工作。

  4.深化金山卫化工石化集中区环境综合整治

  在巩固区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根据《金山卫化工集中区域环境深化整治实施计划纲要》,积极探索区域环境污染长效监管机制,并开展恶臭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溯源工作。重点是:

  (1)加强工业区综合整治。到2014年底,金山第二工业区完成7家企业废气综合整治,完成金山卫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推进污水管网维护和主要雨水口应急设施及主要河道应急水闸建设。

  (2)加强石化企业污染治理。到2012年底,上海石化完成含油污水预备处理装置二期扩建和硫磺装置尾气处理工程;到2013年底,上海石化完成二号排海口延伸段和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硫工程;到2014年底,上海石化完成乙烯项目废碱液处理装置扩建工程,完善恶臭治理设施,提升企业自身的大气特征因子监测能力。

  5.加大高桥石化地区污染治理力度

  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高桥石化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进一步加大高桥石化地区化工企业污染治理力度,缓解区域环境矛盾。到2012年底,高桥石化完成自备电厂锅炉烟气除尘系统优化改造和炼油污水处理场、酸性水均质罐区、炼油液化气脱硫醇尾气等恶臭治理;到2013年底,高桥石化完成炼油污水系统清污分流和炼油区域天然隔油池改造以及炼油区域污油罐区、化工区域聚醚污水处理场及化工一部、化工二部、化工四部等的恶臭综合治理;到2014年底,高桥石化完成炼油厂催化烟气脱硫工程建设。

  六、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

  (一)实施原则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全面推进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以推进农业污染减排和发展生态农业为目标,倡导种养结合模式,科学使用化肥农药,深入推进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切实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以村庄改造为抓手,推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着力加强农村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行动目标

  到2014年底,完成农业源总量减排阶段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在2011年的基础上分别减少7%、8%,农田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5%,农业地区农村村庄改造率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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