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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上海市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00年以来,本市坚持“四个有利于”和“三重三评”的原则,滚动实施了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分阶段地解决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的突出环境问题,世博环境保障成效显著,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和生态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效果明显,环境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城市环境质量持续提高。在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期间,本市在经济保持较快发展的同时,超额完成了“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削减了27.7%和30.2%,位居全国前列。“低碳世博”、“绿色世博”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为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提供了坚实保障。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3年达到90%以上,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比2008年分别下降41%、9%和10%,主要水体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3.1平方米。

  与此同时,对照上海城市地位和发展转型的现实需求以及世博后市民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更高期望,本市的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资源环境约束仍较明显。人口和经济快速增长、能源结构以煤为主、产业结构偏重导致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仍处于高位,由工业布局分散导致的污染矛盾仍较突出。二是传统污染问题与新环境污染问题并存。特别是灰霾、酸雨、臭氧、水体富营养化、污泥、垃圾渗滤液、恶臭等复合型、区域型、二次性环境污染逐渐凸显,城乡环境差异突出,农业面源污染仍较重。三是环境基础设施、风险防范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饮用水、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备受关注。

  当前,上海正处在努力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重要时期,这也是突破资源环境对城市持续发展的约束,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攻坚阶段。上海提出了“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持之以恒地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切实满足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维护城市安全运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现实需求,特制订《上海市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即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任务概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坚持生态文明引领和以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理念,把环境保护作为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着力点,按照“四个有利于”和“四个转变”(发展战略从末端治理为主向源头预防、优化发展转变,控制方法从单项、常规控制向全面、协同控制转变,工作重点从重基础设施建设向管建并举、长效管理转变,区域重点从中心城区为主向城乡一体转变)的要求,以“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优化发展”为重点任务,立足治本,狠抓源头,持续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三重三评”,科学实施,客观评价。“三重三评”即在全面推进中重治本、综合治理中重机制、资金投入上重实效;环境保护的成效让市民评判、社会评价、科学数据评定。

  坚持“四个更加注重”,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四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更加注重解决市民关心的环境问题,更加注重科技进步和结构优化,更加注重长效机制和创新管理。

  坚持“四个协同”,依法严管,重在实效。“四个协同”即坚持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提高污染防治成效;坚持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坚持区域多方协作,实现污染联防联控;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环保工作合力。

  (三)总体目标

  基本完成污染减排等“十二五”规划明确的目标和任务,环保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奠定扎实基础。

  到2014年,实现如下目标:

  1.基本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力争全面建成“十二五”重点减排工程,国家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减排指标的排放量逐年下降,挥发性有机物、总磷和细颗粒物(PM2.5)的排放量进一步下降。

  2.进一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85%,基本完成建成区直排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基本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有效处理。全市所有电厂在全面脱硫基础上实现烟气脱硝。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全面安全处置。

  3.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点行业的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完成2000项左右的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工业企业逐步向104个工业区块集中,同时,这104个工业区块的已开发地块实现污水全部纳管。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形成特色,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4.进一步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饮用水水源安全得到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左右。形成比较完善的风险源控制体系、辐射与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和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响应体系。环保能力建设达到全国先进水平,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5.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0%左右,重点整治河道水质进一步提高,水体富营养化和大气灰霾、酸雨、臭氧等复合型污染得到初步遏制。农村村庄改造率达到40%,重点地区环境污染矛盾得到缓解,郊区和农村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4%,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3.4平方米。

  (四)任务概要

  本轮计划实施七大领域任务,分别为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处置和噪声污染控制、工业污染防治和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同时,加强政策、法规、科研支撑和环保能力建设。重点是四大任务:一是着力推进污染减排。按照国家要求,大力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并协同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磷和细颗粒物(PM2.5)。在推进脱硫脱硝、污水处理及其副产品处置、畜禽污染治理等工程减排的同时,更加突出管建并举和结构减排。二是着力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从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出发,落实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化工石化行业风险防范、完善工业区环境基础设施、优化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土壤修复等工作任务,并强化重金属、核与辐射、危险化学品等风险控制。三是着力解决市民关心的环境问题。继续加强河道整治、绿化建设、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农村村庄改造、餐饮业油烟气整治、黄标车淘汰、噪声和扬尘污染控制,落实雨污水泵站改造、污水厂臭气治理、化工和干洗行业VOCs控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置、宝山南大、金山卫和高桥石化区域整治等工作任务,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保障群众健康、缓解环境污染矛盾。四是着力促进结构调整。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战略,积极推进工业区块以外“六大区域、九大行业”的结构调整。按照生态农业发展要求,继续推进种植业、养殖业结构调整。深入开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实施废弃物综合利用、中水回用、信息化回收体系建设等示范工程和项目,促进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的转变。整个计划共安排268个项目。

  二、水环境保护

  (一)实施原则

  以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和改善水质为核心,推进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着力控制河道黑臭、富营养化等污染问题。以提高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水源地建设、供水集约化和风险防范;按照“治污为本、截污为先、泥水同步、管建并举”的原则,实施“截污纳管攻坚战”,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完善、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及其运营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以河道整治、雨污混接改造、雨水泵站改造为重点,持续改善河道环境质量和面貌;以近岸海域受损生态系统修复为重点,推进海洋环境保护。

  (二)行动目标

  按照“十二五”总量控制要求,完成水环境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到2014年底,基本完成郊区供水集约化任务,基本达到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目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左右;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85%,基本完成建成区直排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基本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有效处理;巩固并提高河道整治成效,河道水环境质量和面貌持续改善。

  (三)主要任务

  1.全面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1)大力推进水源地建设和集约化供水。按照“两江并举,多源互补”的原则,进一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布局的优化。基本建成东风西沙水库及取输水泵闸工程、崇明岛原水输水系统一期工程,开工建设黄浦江原水系统闵奉支线工程、陈行水源地嘉定原水支线工程,关闭7个区县的34座中小水厂。

  (2)实施水源地环境整治。完成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项目的清拆整治,完成黄浦江松浦大桥、青草沙水源地和黄浦江上游青浦、松江、金山等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围栏建设工程,完成青草沙水库周边水系调整工程,完成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松江、闵行等污水处理厂排放口的关闭搬迁。

  (3)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及原水水质监测能力建设。环保、水务部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实现信息共享。原水供水企业进一步完善原水水质在线监测及日常监测设施。

  2.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系统

  (1)提高污水处理能力与处理水平。中心城区建成白龙港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80万立方米/日),启动泰和污水厂工程(20万立方米/日);郊区推进嘉定大众三期、松江西部二期、金山朱泾二期、金山廊下二期、金山枫泾二期、青浦华新二期、青浦白鹤二期、青浦朱家角二期、青浦商榻二期等9座污水处理厂扩建升级工程和青浦徐泾污水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增加处理能力22.35万立方米/日。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全面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他地区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B标准。同时,扩建污水处理厂在实施扩建的基础上,对原有不同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设施实施升级改造。

  (2)实现污水收集管网与城镇发展建设同步。中心城区续建白龙港片区南线东段输送干管和黄浦江过江管线工程。配合郊区新城建设,按照环境基础设施与城市开发建设同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郊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完善浦东新区、嘉定、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等7个区县的一、二级污水收集管网,进一步完善城镇建成区污水收集系统。

  (3)着力推进未纳管污染源截污纳管。各区县在完成未纳管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全面实施“截污纳管攻坚战”,力争到2014年底,基本完成建成区直排污染源的截污纳管。

  (4)大力推进污水厂污泥处理和臭气治理。选用成熟的污泥处理工艺,完成竹园、石洞口、松江、金山等4个污泥处理工程,确保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安全处置。完成白龙港污泥预处理应急工程。到2014年底,基本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有效处理。开展污水处理厂臭气治理状况专项调查,编制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臭气整治规划,适时启动相关整治工程。

  (5)推进再生水利用试点工程。青浦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0.2万立方米/天的中水回用设施。

  3.着力控制城市径流污染

  启动雨污混接治理工程,完成徐汇漕河泾地区、吴中地区和浦东洋泾住宅小区的雨污混接改造示范工程建设。推进雨水泵站污水截流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重点完成闵行、宝山、徐汇、虹口、长宁、闸北、杨浦等区10座雨水泵站的旱流截污改造,在完成中心城区雨水泵站污水截流情况调查的基础上,推进其他需要改造的泵站旱流截污改造。制定并完善泵站优化调度运行制度,控制泵站放江污染。

  4.深化河道综合整治与水生态修复

  继续开展骨干河道整治。以“提高水质、提升景观、改善生态、改善环境”为目标,完成张网港、砖新河、金汇港等42公里区域性骨干河道治理,进一步提高地区防洪除涝和水资源调度能力。继续推进界河整治。以“水清、岸洁、通畅、有绿”为目标,完成桃浦河、金山卫界河、俞泾塘等35公里界河整治,进一步改善界河水环境面貌。开展河道生态治理。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鱼游”为目标,稳步实施万平河、斜泾港、丰收河等22公里河道生态治理,全面提升河道生态环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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