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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铁迈和柳林滩水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铁迈和柳林滩水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
(青发改价格[2011]1616号)


省电力公司、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青海清源建设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我委《关于调整青海电网电价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09〕1181号)有关规定,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门源县大通河铁迈水电站(装机2×1500千瓦)和青海清源建设项目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大通县柳林滩水电站(装机3×1000千瓦)自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212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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