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法治政府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44.建立完善对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争议的协调机制,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问题。
  (十三)主体合法。
  45.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经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核,报同级政府批准后,确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由同级政府向社会公布。
  46.依法公告的行政执法主体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活动。
  47.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委托其他组织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对其相应的资源和专业技术水平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和备案,委托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向社会公告。
  48.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领取《广东省行政执法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行为规范。
  49.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50.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51.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执法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决定内容合法适当、执法行为文明、文书真实规范。
  52.行政执法机关建立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档案及案件卷宗,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应当立卷归档。行政执法案卷完整,管理规范。
  (十五)方式文明。
  53.行政执法行为文明规范,行政执法方式适当合理。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说透法理、说通情理、说明事理。
  54.行政执法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在行政决定中说明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理由。
  55.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在实现行政执法目的的前提下,采用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损害尽可能小的方式。因合法行政给行政相对人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及时给予合理的行政补偿。
  56.在适当领域和事项中推行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等柔性行政执法方式。
  (十六)行政执法体制创新。
  57.行政执法的层级管辖划分清晰,行政执法的重心依法适当下移到基层,减少执法的环节和层次,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
  58.依法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职责交叉、执法扰民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59.依法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行政许可项目过多、程序繁杂、效率低下等问题基本解决。
  五、行政服务法治化
  目标:强化行政服务职能和行政服务意识,简化行政服务程序,降低行政服务成本,公开、公平、高效、便民的行政服务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十七)制度健全。
  60.行政服务项目明确、程序便捷、实效明显。行政服务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首问负责制等工作制度基本建立健全。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